鉴于各镇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中的叶群锋等已被确定为所在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十条之规定,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
叶群锋、陆裕奇、王萍飞辞去龙山镇选举委员会职务的请求;
戎建忠、王高丰、乐一栋辞去掌起镇选举委员会职务的请求;
戎忠、沈世争、杜成勇辞去观海卫镇选举委员会职务的请求;
陈军杰、冯淑锋、冯旌锋辞去附海镇选举委员会职务的请求;
姚焕明、孙裕丰、朱建锋辞去逍林镇选举委员会职务的请求;
陈学强、姚金权、周庆海辞去胜山镇选举委员会职务的请求;
陆巧浓、孙跃、胡兴浩、罗鑫强辞去新浦镇选举委员会职务的请求;
沈帑松、茅立锋、施约维辞去桥头镇选举委员会职务的请求;
杨浩建、周金霞辞去匡堰镇选举委员会职务的请求;
童建立、裘迪青、陈炫杰辞去横河镇选举委员会职务的请求;
陈锋、应小君辞去崇寿镇选举委员会职务的请求;
何定青、沈介磊、孙玲玲辞去长河镇选举委员会职务的请求;
高乃权、吴斌、徐文海辞去庵东镇选举委员会职务的请求;
胡亚迪、卢毅、潘建伟、吴佳睿辞去周巷镇选举委员会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