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接A1版)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劲法治动力;要进一步强化政府主体主责,不断提升政策实施效能,把乡村振兴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立足发展实际,突出重点、破解难点、找准节点、打造亮点,紧紧围绕“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这些着力点,出台有力政策,破解一批制约“三农”发展的基础性、区域性、系统性问题;要进一步强化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提升代表作用发挥,在为民履职、示范带动上先行,做到既接“上情”又连“下情”,进一步彰显人大代表在各行各业中的先进性,努力在乡村全面振兴进程中献计出力、建功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