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车辆(详见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网页:http://www.cixi.gov.cn/col/col1229038517/index.html)因交通违法行为或交通事故被本队暂扣,至今未来处理,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予以公告。望上述被扣车辆当事人或所有人,请速持车辆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有关手续到慈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相应中队接受处理。经公告后三个月内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将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慈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二四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