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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3日 星期三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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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新年度城乡居民 基本医保参保启动
有三处新变化值得关注

  ■全媒体记者 陈佳玲

  通讯员 陈梦佳

  本报讯 我市新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工作日前启动,今年集中参保时间为10月21日至12月25日,缴费截止时间为12月27日。本次参保所属医保待遇享受周期为2025年1至12月份。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是指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全体城乡居民,分婴幼儿、中小学生、大学生、成年居民四类人员。

  记者从医保局了解到,今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三处新变化,一是简化了非本市户籍婴幼儿连续参保流程,原来非本市户籍婴幼儿如果需要继续参保,需重新办理参保和缴费手续。今年起,只要婴幼儿居住证有效,则默认续保,无需重新办理参保手续,可直接进行缴费;二是职工个人历年账户可为近亲属支付居民医保费,原来居民医保只能现金支付保费,现在可以由省内近亲属的医保历年账户支付,进一步拓宽了历年账户使用范围,切实减轻了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的经济负担;三是对未在集中参保期参保的人员(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固定待遇等待期从原来的2个月增加到3个月,在待遇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市医保局提醒,参保人员请及时在集中参保期完成参保缴费,保障好自身医保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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