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杨昀
通讯员 许莹聪
本报讯 药品安全,关乎民生福祉,历来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药店必须配备具备执业药师资格的专业人员,以确保药品销售与使用的合法性与安全性。然而,执业药师“挂证”现象的滋生,无疑为药品安全和服务质量埋下了隐患。
为破解这一难题,市检察院积极运用大数据思维,以精准监督为突破口,推动类案治理,并延伸监督触角,叠加社会治理效应。截至目前,已制发检察建议2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并对存在问题的20余家企业进行处罚。
今年4月,“益心为公”志愿者向市检察院反映,我市某零售药店存在执业药师不在岗期间对外销售处方药的情形。检察官调查发现,该药店表面上配备了执业药师,实则聘的是“影子药师”,只是用“挂证”的方式来规避监管。
“这种情况可能并非个例,不仅违反了相关规定,也给药品安全和公众健康带来潜在风险。”为扫除药店“挂证”隐患,承办检察官通过构建数字监督模型,比对执业药师执业单位信息及其社保参保单位,筛选出存在不一致情形的线索。随后,检察官走访了其中5家可能存在问题的药店,发现这5家药店均存在执业药师“挂证”或执业药师不在岗期间对外销售处方药的情形,严重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用药安全。
为规范辖区内处方药销售行为,消除零售药店药品销售安全隐患,市检察院对相关行政机关未履行药品销售监管职责的行为依法立案,并于今年5月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对涉案零售药店存在的违法情形作出处理,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零售药店《执业药师注册证》挂靠、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专项整治。行政主管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开展全市药品生产经营领域执行药品安全质量管理规范的专项整治,核查药品生产、销售企业的执业药师1400余名,对存在执业药师“挂证”或执业药师不在岗期间对外销售处方药的20余家企业进行处罚,全面营造辖区内合法合规的药品销售环境。
“执业药师‘挂证’现象屡禁不止,也反映出药品零售行业管理存在漏洞。”针对目前仍然存在的执业药师“挂证”问题未杜绝、执业药师是否实际开展处方核查未形成监管闭环、处方药销售未实现统一平台流转等普遍性问题,近日,市检察院再次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议相关行政机关通过强化执业药师参保信息共享、加强执业药师配备监管、严格落实考勤系统应用、积极创新数字监管等方式,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努力遏制“影子药师”违法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