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工作岗位变动,罗迪庆向慈溪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请求辞去慈溪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慈溪市十八届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慈溪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罗迪庆辞去慈溪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慈溪市十八届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并报慈溪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