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马安娜
通讯员 张朝峰 马牵洪
本报讯 “这家烤羊店每天排放的油烟都很大,请你们过来看看。”前不久,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横河中队接到群众反映称,横河镇某烤羊店存在油烟排放过大的问题。执法队员立即前往现场查看,却发现该店已经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
明明装有油烟净化装置,为什么仍然存在油烟排放超标问题呢?随后,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按要求对该烤羊店排放的油烟进行了检测。根据检测报告,该店油烟实测浓度均值为2.2mg/m3,而标准限值为2.0mg/m3,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在调查过程中,该烤羊店经营者表示,以为店里安装了油烟净化器就可以了,万万没想到还有油烟排放标准这一说法。经过执法队员的耐心释法,该经营者表示理解与支持,并积极寻求整改方法。
目前,横河中队已对该餐饮店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据悉,这是我市乡镇第一起“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