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消防栓里的水可谓是“救命水”,却有人为图一时方便,随意打开消防栓用水。近日,浒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查处未经批准,擅自通过消防专用供水设施用水的案件。
近日,浒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巡查至慈百路和下房路交叉口时,发现一工地内施工单位正用消防栓的水冲洗挂泥的建筑运输车辆。经现场询问,当事人表示为了省事图方便,又因其冲击力强,便拧开了消防栓的水对车辆进行冲洗。
执法队员当场制止了该行为,并现场向违法人员作了科普:消防专用供水设施本是保障公共安全的重要设施,是为了在火灾等危急时刻发挥关键作用,拯救生命与财产于危难之中。这种擅自将其用于冲洗车辆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浒山综执队对涉事公司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浒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大巡查和监管力度,强化对消防专用供水设施的管理和保护,对擅自用水的行为予以严厉惩处。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要树立正确的公共资源意识,自觉遵守规定,不做损害公共利益的事情,为我们的城市安全保驾护航。
■全媒体记者 杨贯
通讯员 赵依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