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遗忘是对青春最好的告别。但如果青春可以随风,那么在深秋,风会把往事带上心头。
记忆中有一个叫“山今水皮”的男生,他高高瘦瘦,哼哼唧唧,一副吊儿郎当的模样。男生出生知识分子家庭,姐姐是个学霸,比起我们这群农村孩子,他有很多的优越感。他小时聪明,小学做过班长,只是到了高中,整天摆出一副爱读不读的样子。
在那个电子游戏还没普及的90年代初,校园流行的是看港台文学。他的书桌里时常会出现这类书,有时是岑凯伦的言情小说,有时是古龙的武侠小说等。如果有一天他很安静地坐在座位上,可以确定他沉迷在小说中了。他喜欢独来独往,而且又是走读生,常常塞着耳塞,一个人在校园中走动。他喜欢听歌,听歌听到忘情处,会情不自禁地唱出两声。他最喜欢唱的就是那句:“让我一次爱个够,给你我所有”。
我和他不熟,没有过多的交集。我的青春于他刚好是对立面。我端正,他散漫。我的青春像紧绷的一根弦,而他的青春如女孩头上的皮筋。青春的模样里,我们应该是两类人。
可有一天,他突然很郑重地告诉我们,他要写一部武侠小说,书名叫《高二(1)班恩仇录》,笔名叫“山今水皮”。他的这个笔名就是他的真名部首偏旁分解而来的。这个消息一出,就像某个大侠重现江湖震惊武林一样,也震惊了我们。字还没写一个,俨然一个作家的气质已到位。
然后他开始写了,小说情节一章一节有板有眼,武打动作一招一式也像模像样。更吸引人的是,他把本班同学写进了小说,他想让谁有绝世武功那谁就拥有,他借助“华山论剑”这个场景,把自己的爱恨情仇发泄了遍。他把我的同桌重塑了“梅超风”的形象,不仅让她武艺超群,而且让她风华绝代。他要写好同桌,原因是他的作业经常要抄她的,有时是我同桌直接帮他做的。在虚构的江湖里,他要还真实的人情。
其实我也忘记他到底写了多久,有没有把我也写进小说里。我觉得我和他们是格格不入的。我太刻板了,青春的疏离感很明显。而我之所以会有这样的一段过往,是因为当时他曾是我的后桌,我们在空间上的距离很近。我记得他,还因为每次上语文课,他会塞着耳塞,听着音乐,哼哼唧唧的会发出声,影响我上课。我喜欢语文课,常同情自己和语文老师任由他哼哼唧唧。
一开始我觉得语文老师好欺负,人都是欺软怕硬的。直到语文会考他得了A级。毕业后他特意在电台给语文老师点播了一首歌。我才明白每一段青春其实都特明亮的,是与非,善与恶,都了然于心。
每个人的青春都有难以言说的秘密,我们无法看清彼此。努力是一种,放浪形骸也是一种。回过头来想,我们应该是同类人,就算与全世界背离,也要有自己活法的人。青春没有样板戏,青春也不是陈词滥调。
如今,我们都已不再青春,三十三年来,我选择遗忘一切。可在这个深秋的季节里,如果青春可以随风,那风必定会带来青春的弦音,在内心温柔地响起。没有十全十美的人生,也没有彻底遗忘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