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孙洁洁 李雷
本报讯 保护海洋幼鱼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随着一年一度的休渔期来临,为修复振兴浙江渔场,实现海洋生态渔业可持续性发展,市市场监管局以“市场不见违禁鱼”为总体目标,吹响了“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集结号。
专项行动开始之初,市市场监管局专门召开“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动员大会,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严密部署、落实责任。与此同时,要求食品流通科、市场合同科、餐饮科、稽查大队等各条线强化工作协同,各司其职,形成科所联动,织密“禁渔”网。此外,该局积极联合农业农村局,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确保“一打三整治”行动落到实处。
为提高公众知晓率,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电视播放、资料分发和海报张贴等方式,做好保护渔业资源政策和知识宣传。明确禁止销售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鲐鱼、三疣梭子蟹、龙头鱼、虾蛄等8种海洋捕捞冰鲜(除钓业以外)或者活体水产品(含暂养);全年禁止销售小于规定规格的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鲐鱼、梭子蟹等6种幼鱼,积极营造舆论氛围,引导群众及经营户主动参与保护幼鱼行动。
“除了我们加强监管外,提升经营户主体责任意识也很重要,要化被动为主动,才能真正做到‘市场不见违禁鱼’。”市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科相关负责人说。为此,该局专门召开市场举办者、重点涉渔经营主体行政约谈会,明确主体责任,签订海洋资源保护工作责任状和海洋资源保护工作自律承诺书,共建“禁渔”责任网。此外,进一步督促市场举办者、重点涉渔经营主体严格落实渔获物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保存证明渔获物来源凭证以及销货记录制度,对未落实相关制度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置。
截至目前,我市已检查市场举办者、超市、餐饮单位等涉渔经营主体258家次,召开禁渔政策宣讲会27场,约谈市场举办方32家,签订责任状或承诺书111份,发放宣传资料324份,张贴禁渔公告517份,查获非法渔获物8.75公斤,严打休渔期非法违规销售违禁渔获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