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如今“支付宝、微信支付”十分便捷,出门交易只要带上手机扫一扫就行。然而,仍有一部分人还在使用现金交易,这给一些居心不良之人使用假币留下了可乘之机。熊某从他人处获得假币后,和妻子潘某、情人李某专挑小商贩下手,用假币来换取货物及真币。4月3日,熊某因涉嫌持有、使用假币罪和运输假币罪被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抓住她,抓住她,她用假币!”去年6月的一天,附海镇菜市场蔬果摊内,一位老人大声呼叫。市场保安闻声而动,把使用假币的女子当场擒获,然后带至派出所。
当天上午6时许,罗师傅照常在附海镇菜市场设摊卖桃子。此时,一名30岁左右的女子来到摊前,买了几个桃子,掏出一张崭新的百元大钞。因当时生意比较忙,罗师傅也没细看就收下了,还找了零钱。过了一会,罗师傅把刚才收下的百元大钞拿在手里摸了摸,觉得纸张不对,怀疑是假钞,但买桃子的女子已走了,只好自认倒霉。这时,又来了个外地女子用百元大钞买桃子,罗师傅这次先仔细捏了捏,感觉又是一张假钞,就让旁边摊位的几个摊主帮忙看看。大家摸了摸纸币都说是假的,再拿紫外灯一照,更加确定是假币。该女子见状马上说桃子不要了,让罗师傅把钱还给她。罗师傅立马呼叫保安抓人,并报了警。该女子没能跑成,民警到现场后,又从其身上发现了3张百元假币。
原来这两个女子分别是熊某的妻子和情人,她们使用的假币都是从熊某处拿来的。
去年9月,熊某见身上所带假币不多了,便返回老家又从他人处获得50万元假币。10月1日,熊某驾车载着潘某,想趁节假日高速免费期间蒙混过关,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们在途经厦蓉高速汝城服务区时被公安抓获。民警从其车辆后备厢的备胎内搜出面值100元的疑似假币5000张。经中国人民银行慈溪支行鉴定,该疑似假币均为假币。
据审讯,熊某已不是初犯,早在2003年就因持有假币罪被判过刑,但他没有吸取教训,去年4月又从湖南老乡处获得假币,伙同潘某、李某在慈溪、绍兴等地使用。“因为自己以前用假币被人抓到后打了一顿,所以我就让两个女的去用假币。”“我们专挑小摊贩下手,买些价格便宜一点的东西换取真币。每人身上只带几张假币,其余都放在车上,怕带多了被人发现。”
■检察官说法:
犯罪嫌疑人用一张百元假币购物,不仅能从商贩手中买到商品,还能套取到一些真币,虽然这种骗人把戏有时也能得手,但最终难逃法网。在日常交易中,我们也要多留个心眼,学会识别假币。一旦发现自己误收了假币,应上缴中国人民银行或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如果发现他人持有少量假币,应劝其向上述机构上缴;发现他人持有较多假币或有参与制贩假币嫌疑的,请及时拨打12309检察机关举报热线或公安报警电话。